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检查,督促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检查,督促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