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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0〕215号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8:53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20〕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43号)、《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5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9日            




2020年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0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安委办、自治区住建厅及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20〕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43号)、《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51号)等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30日。

三、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四、组织领导

我局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工作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可以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

(二)举办建筑施工现场观摩会

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示范引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思想认识,规范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在市区在建项目工地举办2020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观摩会采用现场观摩和云观摩方式进行。

(三)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预防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15〕6号)等文件规定及“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各项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生产态势。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局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南住建〔2020〕171号)要求,扎实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建筑工地防溺水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特别是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做好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的监管,加强对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核实、盾构施工的监管。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要做好各项防汛措施落实。

(五)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工作

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活动。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局印发的《2020年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全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加大对全市老旧危楼特别是大板房结构房屋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严防发生危房垮塌等重大事故,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开展燃气、油气管道、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为确保燃气、油气管道及供水行业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汛期城镇燃气、油气管道及供水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范围包含南宁市(含辖县)所有燃气企业(包括汽车加气站、管道燃气施工和相邻施工保护现场)、油气管道企业和供水企业。请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国家安委办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同时,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单位负责同志、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通过各级电视台、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网络平台,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专题讲座、微课堂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市防疫工作实际,开展网上、线上为主要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可通过观看应急部“主播走现场”网络直播实战化应急演练、观摩厂区活动,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等知识竞赛活动,参与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参与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活动,在网络上掀起学习安全舆论高潮。可围绕主题,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安全体验及网络直播互动、网络知识竞赛、H5游戏互动体验等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宣传专栏、内部刊物、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一是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墙报、板报、安全调研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文化进社区宣传活动,到社区、街道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安全宣传旗帜,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发放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手册,向市民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市民房屋使用安全意识。

(八)开展安全生产作品创作活动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创作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序工法、工艺标准等方面的图集、图册、挂图、视频、动漫、抖音等可视化作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普及宣贯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社会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九)开展“走访一线 夏送清凉”慰问活动

市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将会同市质量安全协会组织开展“走访一线 夏送清凉”慰问活动,将毛巾、牙膏、清凉饮料等物品送到建筑工地,了解工人们的饮食作息、高温防护等情况。督促企业要从项目管理和后勤保障上关心工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确保生产安全两不误;叮嘱工人们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高温作业时要加强防暑降温措施,注意身体和安全,平安生产。

六、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南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曝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

七、活动要求

(一)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布置,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机构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加强督促检查,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深入工地,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建筑安全文化,促使广大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安全、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统筹协调,严格督查。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行、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注意收集各项活动信息资料、拍摄活动照片、高清录影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认真总结,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应于6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我局房建质安科,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杨继龙        联系电话:5787283

电子邮箱:zlaqk5521549@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7.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工作

8.抓防疫 促生产 保安全

9.复工复产 莫忘安全

10.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6.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7.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18.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19.行动起来 筑牢安全防线

20.我行动 我参与 我安全

21.安全为天 平安是福

22.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23.安全你我他 平安靠大家

2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25.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26.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7.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附件2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形式多样,参与范围广泛,效果良好。

以(    )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场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

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次,参与(  )人次;

开展网络课堂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  )个。

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在媒体平台开设相关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成果,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   )个;

制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果等工作专题视频(   )部;

制作典型事故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    )部,组织观看(    )场,(   )人次;

(  )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个;

(  )个社区(村)、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   )场次,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次,举报风险隐患(  )个。

开设“安全生产

大家谈”云课堂

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学习;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直播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学习(        )人次;

在媒体平台开展网络视频访谈(  )场,远程在线辅导 (    )场次,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直播活动(    )场,参与总人数(   )人次。

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等全国性活动;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线上“公众开放日”(    )人次,观看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     )人次,参与安全打榜直播(     )人次,参与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    )条微视频,参与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      )条;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    )场次,参与(    )人次;

创新开展(             )活动(   )场,参与(   )人次。

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采取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场,参与(   )人;

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场,参与(   )人;

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   )场,参与(   )人;

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   )场,参与(   )人;

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场,参与(   )人。

紧紧围绕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次,宣传经验做法(   )条,曝光问题(   )条。

 

 

开展“区域行”(    )次、“专题行”(    )次、“网上行”(    )次。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组织记者采访报道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宣传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

畅通群众和媒体监督渠道,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接收各类举报(    )条次,奖励(    )人,根据线索开展新闻报道(   )次。

加强

组织

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是否已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是 □否

是否已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是 □否

是否已制定活动“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是 □否

是否已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是 □否

营造浓厚氛围

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

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

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安全月稿件(    )篇;在地方媒体发表安全月稿件(    )篇。

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   )个;制作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安全宣传品(   )部。

确保活动实效

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是否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是 □否

是否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是 □否

是否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是 □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