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附件下载: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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