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建筑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发展和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下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pdf
首页
协会概况
行业资讯
质量月专题
安全月专题
扬尘治理
风险分级
保证保险
垃圾分类
职称申报
成人高考
置顶专题
党建风采
宜居首府·筑梦南宁
防控战役
咨询问答
时慧AI
协会动态
法律法规
桂公安备案号:4501030200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