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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第三方巡查服务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1〕274号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5:12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部署,为了加强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在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服务工作,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第二次第三方机构对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巡查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服务时间、范围

(一)巡查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6月5日。

(二)巡查范围:本次专项巡查对象为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巡查。

二、巡查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质保资料、建筑工程实体质量专项。

1.工程质量质保资料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见证取样、计量器具、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及其他检查。

2.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检查。检查项目有地基与基础、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电气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以及其他检查问题。

采取对应检查表细项检查符合情况与列出检查问题形式,按照工程质量资料专项检查表(一);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检查表(二)进行。

(二)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质保资料、市政道路实体质量专项、桥梁工程质量质保资料、工程实体质量专项、市政排水工程质量质保资料、市政排水实体质量专项。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质保资料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见证取样、计量器具、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及其他检查。

2.市政道路实体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内容:路基、水稳层、沥青面层、混凝土面层、铺砌式面层、人行道铺砌、挡土墙及其他检查。

3.桥梁工程质量质保资料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见证取样、计量器具、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及其他检查。

4.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地基与基础,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现浇混凝土墩台、盖梁,支座,混凝土梁(板),钢梁,结合梁,拱部与拱上结构,顶进箱涵,桥面系,附属结构,装饰与装修及其他检查。

5.市政排水工程质量质保资料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见证取样、计量器具、设计文件、测量复核记录、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及其他检查。

6.市政排水实体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排管、顶管、砖石渠、混凝土渠、检查井、护坡挡墙及其他检查。

采取对应检查表细项检查符合情况与列出检查问题形式,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质保资料检查表(一)、市政道路实体质量专项检查表(二)、桥梁工程质量质保资料检查表(三)、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检查表(四)、市政排水工程质量质保资料检查表(五)、市政排水实体质量专项检查表(六)进行。

三、第三方巡查服务执行机构

本次巡查服务工作由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独立执行。

四、组织机构

本次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第三方巡查服务按年度第一次层级监督巡查工作成立协调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仍由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市住建局市政质安科、市建管中心法规科(总工办)、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或监督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协调办公室的职责为协调第三方巡查服务执行机构在进入施工现场开展巡查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配合问题及对巡查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有相关人员及项目变更请于2021年5月25前,将变更说明报送至市建管中心法规科(总工办)石露处汇总,联系电话:5501508,电子邮箱:jgcfgk@163.com。

(二)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监督机构应确定参加第三方巡查服务工作协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随同在建工程一览表同时报送。

(三)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应制定巡查服务工作方案和巡查计划,并在巡查服务工作开展前2日,将巡查服务工作方案和巡查计划报送第三方巡查服务工作协调办公室。

(四)巡查服务以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为巡查单元,以尽可能集中区域和时间的原则开展巡查服务工作。

(五)每个项目的巡查服务工作完成后,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应在二日内将项目巡查报告(经公司审核的文件)PDF版报送协调办公室。   

(六)各方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六、巡查结果处理

对在本次巡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执业人员,我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层级监督巡查用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层级监督巡查用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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