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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当前我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1〕726号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5:02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

目前,我国已进入冬季气温普遍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而且12月3日有3名自越南非法入境的人员进入广西,其中2人经南宁市到外地,1人在外地确诊,另1人12月5日晚上在南宁确诊。暴露出对于“三非”人员打击管控工作仍存有漏洞及当前防疫形式依旧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市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科学有序做好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实从细从快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三非”人员打击管控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工程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我局2021年9月6日印发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排查整治建筑工地雇佣“三非”人员“十严格”的通知》(南住建〔2021〕492号)及《南宁市“三非”外国人精准排查管控工作方案》(南新冠防指〔2021〕89号)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共同做好网格化排查、打击处理、落实线索举报等整治建筑工地雇佣“三非”人员工作,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建立本地排查整治建筑工地雇佣“三非”人员工作机制。继续加大“三非”人员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处理相关违规行为、落实线索举报奖励等措施,做好排查整治建筑工地雇佣“三非”人员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行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加强督导检查,并加大对雇佣“三非”人员危害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二、抓好疫情防控,严格防疫管理

各在建项目、各企业要根据“十严格”要求,持续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和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好人员管理和信息统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配合做好重点人员协查排查工作,核查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及相关设备的消毒工作,尤其要做好安全帽消毒工作或配备一次性防护头套。四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活动管控,减少聚集性活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方案,与属地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五是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人员隔离场所设置,做好防疫物资需求预测及储备。六是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三、做好重点工作,落实防控责任

针对当前疫情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工程监督机构要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每天按时报告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情况。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进场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同时,严格要求施工工地人员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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