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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3〕560号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1:05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控,推动南宁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落实落细,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长:梁武庆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市建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谢永达  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科长

    市住建局市政质安科科长

何景愈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江天然  市建管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容继盘  市建管中心副主任

    市建管中心党委委员

张德鹏  市建管中心法规科科长

  员:由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市政质安科、建管科有关人员,市建管中心相关站室有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房建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房建质安科科长谢永达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本次层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调研小组,调研组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建管中心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各调研小组行程由市建管中心统筹安排。

二、调研时间、范围

(一)调研时间:2023年10月至12月。

(二)调研范围及方式: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及其管理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类工程、学青会配套工程等。检查项目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其中2023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为必检对象。

三、调研内容

(一)企业组织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质量安全手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随机选取专家组织论证评审。

(二)企业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251号)、《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179号、《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133号)、《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182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184号)、《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年行动的通知》(南住建〔2023〕31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防溺水及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231号)等文件情况。

(三)企业和在建项目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鼓励、限制和禁止行为》(现场行为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处置标准》(停工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标准》(不予验收十五条)情况,是否组织集中学习并将相关措施通过宣传栏、上墙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企业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动员部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和全员动员部署会议情况;每月召开自查自改总结评估会情况;二是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情况;开展危险作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全面排查情况;三是每半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情况。

(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隐患整改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岗到人,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是否按照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通过“桂建通”系统检查项目经理、监理总监、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在项目现场履职;安全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每日巡检和周检制度,施工、监理企业近期是否到项目开展安全检查。

(七)大排查大检查大交底大教育落实情况。

1.大排查治理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二是“双预防、双保险”机制落实情况,推广应用冷冻法开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盘扣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升降平台、钢网片外架防护、LED灯带等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工法情况;落实吊篮加安全绳、安全绳安全带加水平兜网、安全帽加安全网、脚手板加水平兜网等各种形式的“双保险”措施情况,落实脚手板满铺、作业面防护同步、水平兜网设置、洞口临边防护到位(钢筋通长设置)等措施情况。三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临时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室内消火栓水压、消防立管配备情况,消防车环道或回转场地及疏散逃生通道设置情况;活动板房搭设材料使用情况,是否使用阻燃性能达到A级的材质搭设。

2.大检查落实情况。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季检、分公司月检工作落实情况;项目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平台、广播叫应系统反馈风险告知书的风险修复情况。

3.大交底和大教育落实情况。对不同工种、不同施工作业阶段,开展“精准投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情况;规范交底内容和完善交底制度情况;洞口临边坠落体验、安全帽撞击体验、安全防护用品体验等“体验式”安全教育推广情况。

(八)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情况。结合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检查技术要点的宣贯和落实,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施工常见质量缺陷治理,提升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的工作落实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时,同养混凝土试块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升后,相应结构是否出现开裂、破损。

(九)建筑市场全面排查情况。全面排查项目是否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企业和在建项目使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等“一金七制度”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做好本次调研内容及有关情况座谈交流的准备,各调研组要宣贯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属地住建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工作落实落细。同时,请各监督机构确定一名联系人,并报送当前辖区内在建工程一览表Excel版(主体二层至封顶)至市建管中心法规科汇总,联系人:黄小丽,联系电话:3130218。

(二)各方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本次调研车辆由市住建局和市建管中心统筹安排。

(三)各调研小组调研工作结束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南宁市建设工程层级监督检查建议书(文档版)报市建管中心法规科汇总后,报市住建局统一下发。

(四)对在本次调研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执业人员,市住建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房建市政工程合规管理情况调研用表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调研用表

      3.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用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1025日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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