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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3〕632号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1:18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在建工地活动板房发生火灾、局部倒塌等突发事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在建项目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盲区、死角,项目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批示要求,切实做好近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从“不经意”的地方发生,从“习以为常”的地方发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自查自纠、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引进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全面巡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12月底。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加强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近期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工人居住活动板房陆续发生火灾和活动板房外廊楼梯构件局部塌陷等突发事件,虽经核实属于项目完工后转租给社会人员及非生产作业期间意外事件,但也凸显出各在建项目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短板漏洞。各企业及在建项目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对集中办公和集中住宿区域的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摸排登记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一是使用合格材料搭建活动板房,活动板房在施工安装完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二是严禁超期使用活动板房。三是工程项目竣工后,在周转使用规定年限内的板房需继续使用的,应对主要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转移使用权的应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使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使用监管。四是对正在使用的临时设施进行结构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整体承载力进行复核,全面整治连接螺栓松动、承重结构锈蚀等问题。五是做好办公、住宿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按要求配备充足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器具,禁止使用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不达标的活动板房。六是切实抓好用电安全管理,坚决整治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超功率使用电器等问题。

(二)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严格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251号)有关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带头对照落实好企业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职责,组织项目全体人员按照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三)推进大排查大检查大交底大教育工作落实落细

落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交底大教育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3309号)、《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年行动的通知》(南住建〔2023313号)等相关要求,将大排查大检查大交底大教育工作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同步开展,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强化预防高处坠落各项措施落实,推进“体验式”安全教育和精准培训教育,打造“本质安全”工地。

(四)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和各有关企业、项目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自查自纠。各在建项目要立即行动,由项目负责人带队,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参与,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闭环到位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施工现场、集中办公和住宿区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聚焦重点整治内容,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工程项目的全面检查,充分运用领导带队检查、突击抽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项巡查、联合监督、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对所有在建项目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验、停水停电、信用管理、移交违法线索等方式进行严管重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专项督导。市住建局将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安排,随机抽取部分县区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以及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项目进行再督导、再检查,严防漏管失控,推动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稳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要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202312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1231日前工作总结及附件一并书面报市住建局(正式文件及电子版发房建质安科邮箱:zlaqk5521549@163.com


附件: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活动板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27日    

(联系人:覃藏庆,联系电话:55215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1129日印发



附件下载:

南住建〔2023〕632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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