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筑业企业及在建项目: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编号2023289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管理和物资储备。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和各建筑业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强寒潮天气应对工作,将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上报和处置。各企业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现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池浩铭,0771-5787283,18276678687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编号20232890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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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编号2023289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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