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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57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筑业企业及在建项目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58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南安委办202458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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