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顺利参评202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现将自治区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文件《关于开展创建202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5〕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创建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评选办法,南宁市参评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已经通过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评审,并由我会盖章推荐,方可参评。
二、我协会推荐、盖章时间
我协会推荐盖章时间即日起至5月16日18:00,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朱静 0771-2808793、1337718966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802室
附件:
1.《关于开展创建202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 》(桂建质安协〔2025〕17号)
2.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办法(2024年修订)
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2024年版)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5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南建质安协〔2025〕11号关于开展创建202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开展创建202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 (桂建质安协〔2025〕17号).pdf
附件2.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办法(2024年修订).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2024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