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提升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与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办法(2026年版)》(南建质安协〔2026〕4号,以下简称《活动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6年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拟申报创建南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于开工一个月后、主体形象进度完成3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拟申报上半年的项目应在4月30日前补充完善资料;
(三)拟申报下半年的项目应在10月30日前补充完善资料;
(四)所有参与创建活动的项目须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
请登录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网站会员服务平台https://nnjsza.com/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办法(2026年版)》。
四、现场核查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提交15天以上,且信息已补充完善,项目主体形象进度达30%-70%时,可联系协会安排现场核查。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已在协会网站申报系统提交申报的项目,如因故需取消申报,请及时以书面形式联系协会办理“撤销申报”;
(二)申报工作由施工单位统一负责,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参建单位如需参评,请与施工单位协调申报事宜;
(三)联系人及电话:陆红萍、朱静 0771-2808793 、18172068882
附件:
1.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办法(2026年版)
2.南宁市文明工地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3.南宁市文明工地核查评分表(2026年版)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红头文件:关于开展2026年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南建质安协〔2026〕5号.pdf
附件1、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办法(2026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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